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排放标准制定原则?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限值确定原则

2023-11-08 17:30:29 文章来源 :网络 围观 : 评论

  (一)分类、分区、分级控制。根据自治区农村牧区区位条件、污水处理规模和排放去向等,分类分级确定控制指标和排放要求。

  (二)经济技术可行。坚持客观性和前瞻性原则,以当前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为依托,充分考虑相关技术所能达到的污染控制水平,兼顾农村牧区地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协调统一,宽严相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制定相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较宽松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充分考虑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标准》等现行国家和地方标准相衔接,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政策相衔接。

  (四)鼓励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鼓励农村生活污水在符合相关标准情况下资源化利用。符合综合利用条件的,优先综合利用。用于农田、林地、草地等施肥、灌溉的,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用于其他用途时,应执行国家或地方相应的回用水水质标准。出水直接或者间接排入水体的,执行排放标准。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2年)》等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进行了修订,为加强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效减少水污染物排放提供了技术支撑,为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提供了新保障。

  一、标准修订背景

  我省2022年制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DB13/2171-2022),标准实施以来,对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出台了系列文件,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出了新要求。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提升水环境质量,我省修订了《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DB13/2171-2022)。

  二、修订原则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实事求是。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立足我省实际,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衔接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要求,对标周边省市标准,匹配县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际监管能力;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定位,维护特殊地区水环境质量;广泛调研,深入分析论证,科学合理修订本标准。

  二是坚持精准施治,分类管控。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优先选择农村污水氮磷资源化与尾水利用技术、手段或途径,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生态农业发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衔接;根据各地水环境特点不同、村庄排水去向不同、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不同,分级分类控制、宽严相济。

  三是坚持多方参与,广集众意。标准修订过程中,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发函征询等方式,多种渠道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并在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开,广泛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对反馈的意见认真研究,吸收采纳。

  四是坚持分步执行,有序推进。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标准实施,对新(改、扩)建和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定了不同的执行时间,预留了合理改造期间。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排放标准制定原则?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限值确定原则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排放标准制定原则?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限值确定原则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排放标准制定原则?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限值确定原则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